有个妹子说,她和自己前S分开了,但还是视奸了他的微博一年半,每次看心都痛成森弭,却又忍不住去看。
还有说,被S抛弃之后,自己又悄摸摸地跑到S的城市,一千多公里,在S工作的区域周围住了几天,最后又悄摸摸回去了。
然后有个男弭为了博得心中女神的注意,答应对她说1000天的早安晚安当做请安,即使对方完全没有回应,最后在第633天的时候放弃了。
无一例外的,他们对我说,自己那时候可真傻。人本身就是感性动物,很多事情做的时候都是凭着一时冲动。或许值得庆幸的是,当你可以把自己做过的事定义为“傻事”的时候,至少你对这段经历已经放下了。
“傻事”—私人感情
请登录之后再进行评论
登录
请教我做个冷漠无情的杀手(◔◡◔)
当然,如果行动的目的是为了找到放弃的理由,那倒是蛮正常的想法。只要不刻意用了展示自己的可怜的话。